個人會員
凡贊同本會宗旨、年滿二十歲、凡具有從事使用者經驗設計實務、管理、推廣、教育等工作,有確實經驗,或有卓越表現者。
學生會員
凡贊同本會宗旨,年滿二十歲,就讀與使用者經驗設計相關之科系(工業設計、平面設計、多媒體設計、人因工程、心理學、資訊工程、資訊傳播和資訊管理等)之在學學生。
團體會員
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公私機構或團體。申請時應填具團體會員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。團體會員應推派代表一人,以行使會員權利。
榮譽會員
凡熱心支持使用者經驗設計之各界人士,其地位及品德足以影響並促進使用者經驗設計工作之發展者,由本會聘請為榮譽會員,其名額不超過全會員之 10%。
永久會員
具有正式會員資格連續十五年以上,或個人會員、團體會員一次繳足 15 年份會費者。
個人會員
入會費新台幣 1,000元 + 年費新台幣 1,500元 = 2,500元
學生會員
入會費新台幣 1,000元 + 年費新台幣 500元 = 1,500元
團體會員
入會費新台幣 5,000元 + 年費新台幣 10,000元 = 15,000元
註:已完成過正式會員資格申請者,每年之續會費用只需續繳年費。
協會帳號資訊如下
戶名:社團法人台灣使用者經驗設計協會
分行名稱:玉山銀行 三重分行
銀行代碼:808
帳號:0325 940 017468
個人會員
得享每次活動專屬兩天報名機會,將透過電子郵件個別通知會員。取得1組專屬報名code之後可以提前報名。
為顧及個人會員權益,會員優惠不得公開轉讓或公開銷售,若有個人會員轉讓行為,須自行負擔責任。
欲索取收據者,請於報名平台中輸入完整的「公司名稱」、「統一編號」與「郵寄地址」,
活動當日將不另行提供收據申請之服務。
團體會員
得享每次活動專屬兩天報名機會,將透過電子郵件個別通知會員。取得5組專屬報名code之後可以提前報名。
為顧及團體會員權益,會員優惠不得公開轉讓或公開銷售,若有團體會員轉讓行為,須自行負擔責任。
欲索取收據者,請於報名平台中輸入完整的「公司名稱」、「統一編號」與「郵寄地址」,
活動當日將不另行提供收據申請之服務。
本會章程第八條
會員 ( 會員代表 ) 有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與罷免權。每一會員(會員代表)為一權。
學生會員及榮譽會員無前項各權利。
本會章程第九條
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、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。
會員未繳納會費者,不得享有會員權利,連續一年未繳納會費者,視為自動退會。
會員經出會、退會或停權處分,如欲申請復會或復權時,除有正當理由經理事會審核通過者外,應繳清先前所積欠之會費。
取消會員資格
根據本會章程第十條,會員 ( 會員代表 ) 有違反法令,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,經理事會決議,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,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,得經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決議予以除名。 第 十一 條 會員喪失會員資格或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,即為出會。 第 十二 條 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。
學生會員資格延續
學生會員若在有效的會員權利當年畢業,應於下個年度會員申請週期重新個人會員。若有繼續升學之情況,應于來年申請時提出相關新的學生證明以延續會員資格。
所有本會志工活動視各次活動需求招募,其權益依照該次活動規劃負責人擬定,經監理事會決議通過後行使相關權益,本會將透過相關管道進行招募。